
5月27日,山西省医保局传来消息,为巩固提升城乡居民高血压、糖尿病(以下简称"两病")门诊用药专项保障水平,进一步减轻"两病"患病参保居民用药负担,该局会同省财政厅、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强化城乡居民高血压、糖尿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的通知》,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待遇标准大幅提高
在提高待遇标准方面,新政主要有两大亮点:
一是提高报销比例。 二级乙等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"两病"基金支付比例从原来的60%提高至65%,直接提升5个百分点。这意味着患者在基层医院拿药,每花100元就能多报销5元。
二是提高年度支付限额。 高血压年度支付限额从260元提高至330元,其他类型糖尿病从360元提高至420元,Ⅰ型糖尿病从480元提高至560元,分别提升70元、60元、80元。对于长期用药的患者来说,一年能省下不少钱。
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
新政在扩大覆盖范围方面也有重要突破,进一步扩大"两病"认定渠道,方便参保居民申办认定:
首先,直接纳入卫生健康部门规范化管理人群。 未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但已采取药物治疗的"两病"参保居民,直接纳入"两病"门诊用药专项保障范围,不用再单独申请认定。
其次,门诊慢特病审核未通过者直接纳入。 医保经办机构或指定医疗机构在门诊慢特病审核认定工作中,将不符合门诊慢特病准入条件的"两病"参保居民直接纳入"两病"门诊用药专项保障范围。

另外,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也可认定。 参保居民在符合要求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也可认定"两病",不用再跑大医院,更加便捷。
管理服务同步提升
在提升管理服务方面,新政明确要求:
定点医疗机构对使用降压药和降糖药的"两病"患者,优先通过"两病"待遇结算方式为其进行结算,保障参保居民待遇权益。定点医疗机构加强门诊医疗服务供给,切实提升参保群众就医购药便捷度。
山西省要求,各级医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强"两病"门诊用药专项保障政策宣传,提升群众政策知晓度,促进参保群众"两病"保障待遇应享尽享。
政策意义与影响
山西省此次"两病"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升级,是落实国家医保惠民政策的具体举措,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:
减轻患者经济负担。 提高报销比例和年度限额,直接降低了患者的自付费用,对于长期用药的慢性病患者来说,积少成多,一年能省下可观的药费开支。
扩大政策受益面。 通过多种渠道直接纳入符合条件的患者,让更多"两病"患者能够享受到专项保障政策,真正做到应保尽保。
方便群众就医购药。 基层医疗机构认定权限下放,减少了群众跑腿次数,让参保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医保服务。
山西省的这次政策调整,为全国其他省份提供了很好的借鉴。随着医保制度的不断完善,相信会有更多惠民政策出台,让慢性病患者享受到更好的保障和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