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血压防治管理新标准实施:基层防控有标可依
2026年3月1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血压防治管理标准》(WS/T 872—2025)正式施行。这是我国首个专门针对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的卫生行业标准,为全国2.45亿高血压患者带来更规范的管理。
一、设备配置有标准
标准明确规定: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配备上臂式医用电子血压计、身高体重计和软尺,血压计需定期校准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还应配备血常规分析仪、尿常规分析仪、血生化分析仪、心电图机,有条件者宜配备动态血压监测仪。
二、五大类降压药必须配备
在药物保障方面,标准要求基层机构应至少配备五大门类降压药:
- 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(ACEI)
- 血管紧张素Ⅱ受体阻滞剂(ARB)
- 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(CCB)
- 噻嗪类利尿剂
- β受体阻滞剂
三、测量方法更规范
标准强调“设备精准、安静放松、位置规范”三个要点:测量前30分钟避免吸烟、饮茶或咖啡,排空膀胱后安静休息至少5分钟;测量时选择合适椅子,双脚平放地面,背靠椅背,保持放松不说话。
四、治疗目标更明确
- 80岁以下患者:血压降至130/80 mmHg以下
- 80岁及以上患者:血压降至150/90 mmHg以下,如能耐受可进一步降至140/90 mmHg
治疗原则为“达标、平稳、综合管理”,推荐使用长效降压药物,有利于保持血压平稳。
五、生活方式干预:健康生活八部曲
确诊高血压后,患者应立即开始生活方式干预,概括为“健康生活八部曲”:限盐减重多运动,戒烟戒酒心态平。
食盐摄入每天不超过5克,BMI控制在24以下,每周进行中等强度有氧运动至少150分钟。
新标准的实施,让基层高血压防治工作有标可依、有据可循,有助于提升全国高血压控制率,降低心脑血管并发症发生风险。
